一尘不染

Java何时使用通用方法以及何时使用通配符?

java

我正在从OracleDocGenericMethod中阅读有关泛型方法的信息。当比较指出何时使用通配符以及何时使用通用方法时,我对此感到非常困惑。引用文档。

interface Collection<E> {
    public boolean containsAll(Collection<?> c);
    public boolean addAll(Collection<? extends E> c);
}

我们可以在这里使用通用方法:

interface Collection<E> {
    public <T> boolean containsAll(Collection<T> c);
    public <T extends E> boolean addAll(Collection<T> c);
    // Hey, type variables can have bounds too!
}

[…]这告诉我们类型参数正在用于多态。它的唯一作用是允许在不同的调用站点使用各种实际的参数类型。在这种情况下,应使用通配符。通配符旨在支持灵活的子类型化,这就是我们在此要表达的内容。

我们难道不认为像通配符一样(Collection<? extends E> c);也支持某种多态性吗?那么为什么在这种情况下通用方法的使用被认为不好呢?

它继续说,

通用方法允许使用类型参数来表示方法的一个或多个参数的类型和/或其返回类型之间的依赖性。如果没有这种依赖性,则不应使用通用方法。

这是什么意思?

他们举了例子

class Collections {
    public static <T> void copy(List<T> dest, List<? extends T> src) {
    ...
}

[…]

我们可以以另一种方式编写此方法的签名,而根本不使用通配符:

class Collections {
    public static <T, S extends T> void copy(List<T> dest, List<S> src) {
    ...
}

该文档不鼓励使用第二种声明,而是提倡使用第一种语法?第一个和第二个声明之间有什么区别?两者似乎都在做同一件事?

有人可以照亮这个区域吗?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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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0-03-02

共1个答案

一尘不染

在某些地方,通配符和类型参数执行相同的操作。但是在某些地方,你必须使用类型参数。

如果要对不同类型的方法参数强制执行某种关系,则不能使用通配符来实现,而必须使用类型参数。
以你的方法为例,假设你要确保传递给方法的srcand dest列表copy()应为相同的参数化类型,则可以使用如下类型的参数来做到这一点:

public static <T extends Number> void copy(List<T> dest, List<T> src)

在这里,你可以确保destsrc都具有相同的参数化类型List。因此,将元素从复制src到是安全的dest

但是,如果你继续更改使用通配符的方法:

public static void copy(List<? extends Number> dest, List<? extends Number> src)

它不会按预期工作。在第二种情况,你可以通过List和List为dest和src。因此,将元素从src移到dest不再是类型安全的。如果你不需要这种关系,那么你完全可以不使用类型参数。

使用通配符和类型参数之间的其他一些区别是:

  • 如果只有一个参数化类型参数,则可以使用通配符,尽管类型参数也可以使用。
  • 类型参数支持多个范围,通配符不支持。
  • 通配符同时支持上限和下限,类型参数仅支持上限。因此,如果要定义一个采用Listtype Integer或它是超类的方法,则可以执行以下操作:
public void print(List<? super Integer> list)  // OK

但你不能使用类型参数:

 public <T super Integer> void print(List<T> list)  // Won't compile
2020-03-02